审判 作者:关庚寅
文汇出版社 出版
第一章 “慕老大”落网之谜
“慕老大”落网之谜1999年6月底,大贪官马向东“漏馅”了,和许多贪官一样,他被揪出来也富有偶然性。他是在澳门豪赌时,被国家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的。
于是,沈阳的官场闹天了!
这边,马向东被“双规”后,沈阳老百姓心情就像沈阳的天气烦躁沉闷,伴随着马向东腐败案传得忽上忽下而起伏波动,惶惶不安。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,不知是马向东死猪不怕开水烫,拒不交待,还是马向东自恃关系网盘根错节而以为可以转危为安,反正正常渠道的消息越来越少,相反有关此案的小道消息越传越多,越传越神……什么马向东案赌博款是神秘香港巨商资助他个人的;什么马向东案落实的贪污、挪用公款的数字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后,大数化小、小数化了,最后能落实的只有4万美元;什么沈阳法院马上就要开庭,马向东就要无罪释放,官复原职了……
那边,在这极其特殊时期,沈阳公安局为了稳定社会治安,暗暗地在集中优势兵力打黑,打来打去,打出了全国通缉逃犯黑社会头目刘涌。当沈阳法院起诉马向东准备工作即将结束时,公安局长杨加林突然神秘进京……
紧接着形势急转直下,沈阳老百姓被一条爆炸性消息震惊了: 政绩市长慕绥新也被牵了进来……
沈阳怎么了?
原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。2004年初,在两会召开的前夕,那个在政坛上神秘莫测、忽隐忽现的湖北省原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张国光,终于又一次露面了。不过,这一次露面,对于他来说不再是官势显赫,而是不光彩的记录——2月24日,中国最权威的新闻机构新华社发布消息: 张国光存在严重违法乱纪问题。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决定,给予张国光开除党籍处分。
2004年12月9日,在第二个国际反腐日里,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,依法对原中央委员、湖北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张国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判处张国光有期徒刑11年,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。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,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查明: 被告人张国光在辽宁任职期间,于1989年至1999年,利用担任沈阳市委代理书记、书记,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接受请托,为沈阳市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银行贷款和承揽工程;为马向东等人职务晋升等方面牟取私利,分别多次收受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爱党、马向东等人送给的款物,共计价值人民币572288万元。鉴于张国光归案后,能如实供述受贿的犯罪事实,积极退缴全部赃款、赃物,有悔罪表现,可依法酌定从轻处罚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于是,作为辽宁调出的“一方诸侯”张国光的彻底倒台,自然使人们联想起震惊中外的“慕马大案”,舆论再一次掀起了风暴。什么“‘慕马’二人都是张国光一手提拔的”?什么“张国光是‘慕马案’总后台”?什么“‘慕马大案’是丢车保帅?”等等议论纷纷、小道流言不断......
本站申明:『《审判》TXT全集』电子书收集整理自网络,仅作为阅读交流之用,并无任何商业目的。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所有。如作者、出版社认为本站行为侵权,请联系本站,本站会立即删除您认为侵权的作品。